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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下发工作方案依法有序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纵深发展第二期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浙江等十个地区

作者:最高检 时间:2021-05-14 阅读:1720次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日前启动了第二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方案,第二期改革试点范围较第一期有所扩大,涉及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等十个省(直辖市)。上述省级检察院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1至2个设区的市级检察院及其所辖基层院作为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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