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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企业不得忽视的5大劳动人事问题

作者:蚂蚁刑辩团队 时间:2021-08-20 阅读:2163次

近期,在南京、扬州等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爆发的这轮疫情中,对当地社会生产生活造成诸多影响,而首当其冲的就是企业。比如,因疫情企业员工居家办公、被迫离职或企业停产停业等现实问题,然而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导致劳动纠纷频发。为避免企业因疫情用工问题引发不必要的劳动纠纷,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避免国家司法资源的浪费。本文将聚焦因新冠疫情持续存在的背景下,企业可能面临或必须高度关注的劳动人事问题进行梳理,希望能对企业方有帮助。

近期,在南京、扬州等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爆发的这轮疫情中,对当地社会生产生活造成诸多影响,而首当其冲的就是企业。比如,因疫情企业员工居家办公、被迫离职或企业停产停业等现实问题,然而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导致劳动纠纷频发。为避免企业因疫情用工问题引发不必要的劳动纠纷,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避免国家司法资源的浪费。本文将聚焦因新冠疫情持续存在的背景下,企业可能面临或必须高度关注的劳动人事问题进行梳理,希望能对企业方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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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用人单位能否拒绝录用或取消录用

曾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另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举重以明轻,结合以上规定,对于身患传染病的人尚且不能就业歧视,那么对于曾患传染病,但已经被治愈者,更加不能歧视。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有权向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相关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02

职工处于被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或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

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

用人单位能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03

在劳动者因依法被隔离期间

企业如何发放劳动报酬?

新冠肺炎属于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以及《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规定,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但需要说明的是,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社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所以,用人单位不需要垫付或支付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员工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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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劳动者因拒绝接受检疫、故意传播病毒、造谣、拒绝接受强制隔离或治疗的

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管理自主权的体现,但用人单位并非对劳动者的任何过错都可以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因上述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企业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05

受疫情影响期间

企业如何更好解决用工问题?

①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

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企业要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居家办公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企业工会应积极动员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在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

②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如果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不具备居家办公条件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其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应当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对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指导企业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06

写在最后

新型冠状病毒的出现、蔓延给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冲击,也导致了诸多劳动法领域法律问题的产生。

作为企业方,应当及时关注最新的法规、政策导向,加强与员工的沟通、交流,确保合规,尽量避免由此造成的诉累及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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