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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充分听取陈建兴律师建议,涉案百万诈骗嫌疑人未被批捕

作者:陈建兴律师 时间:2020-09-07 阅读:960次

2020年8月21日,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陈建兴律师远赴广东某市,上午会见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谢某,下午又赶赴该市某区检察院,当场手写了一份不予批捕申请书递交,后成功说服检察官作出不批捕决定,当事人谢某于8月25日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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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1日,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陈建兴律师远赴广东某市,上午会见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谢某,下午又赶赴该市某区检察院,当场手写了一份不予批捕申请书递交,后成功说服检察官作出不批捕决定,当事人谢某于8月25日被取保候审。

案情简述

当事人谢某是江西人,在本地打工。与谢某一同租住房屋的谭某曾提议谢某可以用支付宝账号代人转账用来赚取兼职费用。某日,谢某持手机到谭某房间,将手机交付给房间内的“阿贵”,由“阿贵”操作谢某的手机转账了近百万元。事后,谢某获取好处费四百元。数日后,谢某又带其老乡邱某找到“阿贵”,后者用邱某的手机转账几十万元。

2020年7月21日,谢某、邱某被广东某市警方以涉嫌诈骗罪从江西带至该市。

陈建兴律师

承办律师:陈建兴律师

办案过程

陈建兴律师在接受谢某的委托后,于8月21日及时到该市某区看守所会见谢某,详细了解案件的事实和来龙去脉,得知谢某做的讯问笔录存在疑似被诱供的嫌疑,其在笔录中承认自己是知罪认罪。但通过会见后了解,当事人谢某对转账是否违法完全不知情。对谢某做了法律知识辅导,并提醒他以后做笔录务必要如实交代,不要再被诱供。

下午,陈建兴律师赶赴该市区检察院,因为时间仓促,遂在案管办手写不予批捕申请书,重点表明两点意见:1、当事人谢某在整个事件当中是否构成主观明知的犯罪证据不足或存疑;2、公安机关做的笔录真实性存疑,与谢某的供述并不相符。通过与检察官的沟通,提示检察官仔细审查案件证据,必要时审查同步录音录像等,并提出谢某主观并不明知犯罪,请求不予批捕。事后检察官给予的答复是 “申请书意见很中肯”。最终于8月25日,检察院对谢某做出不予批捕的决定,谢某成功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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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结果:犯罪嫌疑人谢某取保候审。

律师说案

该案看似简单,其实获得取保还是有较大的难度,因为谢某在侦查阶段做的供述是明知诈骗,并且认罪认罚。可喜的是,通过及时介入,出具策略,提出观点,递交法律意见书,以及检察机关的公正执法,犯罪嫌疑人才可以获得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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