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公司专利无效及专利侵权抗辩案
案情简介:2018年A公司被专利权人B起诉,称其侵犯一个外观设计专利和一个实用新型专利。
办案过程:实用新型:代理律师检索专利文献后发现该实用新型专利是行业内大家都在使用的基础技术。于是对该专利提起无效申请,同时申请中止本诉讼案件的审理。外观设计:代理律师深入研究发现A公司使用产品很有可能为B公司产品,制定两条抗辩路线,第一合理来源抗辩,找到A公司玻璃供应商出庭证明玻璃采购至该第三方;第二专利权用尽抗辩,对仓库内贴有B公司商标的库存进行公证取证,并提供商标局官网查询文件,证明该商标属于B公司。庭审现场,将取证玻璃与产品玻璃比对两者完全重合,但B公司否认该产品为其产品。
裁判结果:实用新型案,涉案专利全部被无效,B公司将现有技术据为己有的想法被完全打破。所有企业都可以正常的使用这种现有技术。
外观设计:江苏省高院认定B公司权利用尽,驳回B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医疗器械公司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情简介: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具有良好的市场口碑。2015年开始,该公司发现有人未经许可仿冒其产品装潢设计和注册商标。经投诉后,侵权人又成立一家新公司继续仿冒,并且还将产品的一部分配件单独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随后反而对我方当事人提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之诉。
办案过程:律师介入后,一方面积极应诉,提出对方的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属于无效专利;另一方面,判定对方的行为属于恶意诉讼。面临对方还利用专利权及专利评价报告对我方的代理商进行诬告,给我方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这一行为,律师对此进行了公证取证。在对方自感胜诉无望,提起撤诉之后,我方以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的案由起诉。
裁判结果:对方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认定无效,并对自己恶意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行为赔偿我方当事人生产经营损失、交易机会丧失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