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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星劳动法团队

作者: 时间:2021-09-18 阅读:1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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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星劳动法团队律师在人力资源领域拥有多年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经验,精通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律师执业之前,团队律师曾先后于国有企业、房地产集团等知名大型企业从事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工作,律师执业后代理近百起复杂劳动争议案件,长期从事劳动法律研究,专注于劳动法业务,提供劳动争议、工伤认定及赔偿、竞业限制、女性职工保护、社会保险、商业秘密保护、离职管理等案件代理,以及企业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培训、劳动合同制定、员工手册制定、裁员方案设计、劳动专项法律顾问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团队致力为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风险防控服务,擅于将多年企业管理工作经验与法律专业知识相结合,以企业多样化风险为主题,开展企业用工风险、企业刑事风险、行政风险等多维度企业动态风险管理,执业以来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及多家企业机构培训讲师和政府机关合作讲师,常年开展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等相关主题讲座,并经南京市企业服务中心受聘担任南京市“百企提升”专家巡诊活动服务专家等职务。


蒋某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

案情简介:2019年12月,南京某知名酒吧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蒋某等九名销售,团队接受蒋某等人委托后,了解到酒吧销售与酒吧之间通常于入职前签订《销售合作协议》,酒吧销售接受酒吧先行支付的进场费作为入职条件,需要完成一定销售业绩及满足一定服务期限,否则酒吧会以合同纠纷为由要求返还进场费。而本案中蒋某早已完成了对应的销售任务,如按照酒吧诉请返还所谓进场费对蒋某而言实属不合理。

办案过程:律师多方取证,以此向法院力证当事人与原告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并非原告所主张的合同关系,这一观点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在此基础上,律师分别为这九名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后又向其前雇主提起劳动纠纷之诉。这一“转被告为原告”的诉讼策略成功地为当事人赢得了主动权。

裁判结果:本案中,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欣然采纳律师的代理意见,甚至代理词部分内容于裁定书中原文呈现,最终驳回酒吧合同纠纷起诉。而律师代理蒋某的劳动纠纷向用工单位酒吧索赔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及各项劳动报酬等诉请也最终得到了一审法院、二审法院的支持。同时以该案为代表的酒吧娱乐行业销售劳动关系的确认,彻底改变了南京地区以往此类岗位未被确认为劳动关系主体的裁判思路,改变了南京地区酒吧行业用工行情。

某公司劳动报酬纠纷案

案情简介:2020年12月,南京某公司高管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等各项劳动报酬。该高管为公司前任市场总监职务,公司于其入职前已发送《录用通知书》明确写明入职岗位、工资待遇、试用期等劳动合同履行具体事项,但因其长期出差,导致未能及时申请公司规定的转正手续,书面劳动合同文本公司未留存,后因公司高层人事变动,该高管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索要相关赔偿。

办案过程:受被申请人南京公司委托,律师通过梳理用人单位《录用意向书》具体内容发现基本具备劳动合同必备要素,遂结合该公司劳动合同签订流程层层推理,尤其强调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存在并未影响该高管的实际财产利益,其工资一直是以转正后的待遇标准按时足额支付。最终劳动仲裁委采纳了代理意见并直接引用其代理词内容,裁决不支持劳动者索要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申请。且通过该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制定过程进一步说明该市场总监亲自参与了公司管理制度制定全程,使得仲裁委对于该劳动者索要绩效工资赔偿的申请也未能获得支持。

裁判结果:通过不懈努力,让原本陷入被动的用人单位成功化解高昂的用工赔偿风险,大获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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